天然气开通注意事项发表时间:2020-11-30 13:36 一、天然气客户开通应注意以下事项 1、 通气时,客户家中必须留有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并在通气作业人员填写相关单据时,向作业人员出示户主身份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2、天然气开通前不得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户内燃气阀门要保持关闭状态。 3、客户应在通气前,卡表用户请准备灶具电池和四节燃气表使用5#电池(集成灶需连接好电路)。 4、客户应在通气前,准备好天然气专用橡胶软管(长度不超2米)及2个管卡,将软管一头与灶具的进气口连接,固定好管卡,另一头可暂时不连。 5、开通后,请户主本人持开具的派工单和身份证、或直系亲属携带户主及代办人身份证、户口本,到营业厅签订供气合同并办理购气业务。 二、如有下列情况的不予通气 1、户内燃气设施(管道、燃气表、阀门等)被包裹、用户私改私接燃气管道、安设燃气设施的房间住人,不予通气。 2、私接热水器或壁挂炉、私拆表后管卡,不予通气。 3、燃气泄漏保护装置未按要求悬挂安装,不予通气。 4、开放式厨房不予通气(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与卧室、起居室隔开) 。 5、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未使用燃气专用软管,不予通气。 三、预约开通电话: 24小时客服、抢险热线:0533-2163777 6863777 下一篇燃气价格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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