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煤气

燃气工程报建与验收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0-11-27 15:40


1   总则

为加强燃气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管理,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实施,明确燃气工程项目报建及验收环节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及重大技改(技措)项目的报建及验收管理工作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燃气工程建设程序的通知 (淄公燃发[2008]28号)

4   管理职责

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报建手续的办理,并组织竣工验收。

5   燃气工程项目报建

5.1 建设立项初审申请

工程技术部提出建设立项请示,附《淄博市燃气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设计图纸,报送区县行业管理部门。

5.2 建设立项申请

区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淄博市燃气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签字盖章后,工程技术部市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立项请示,进行项目审查网上申报。市行业管理部门对申报的立项材料审核无误后,立项材料原件寄送市行业管理部门窗口审查

立项申请批复后立项材料原件同批复原件一并由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立项材料包括《淄博市燃气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设计图纸、建设立项请示

5.3 设计图纸审查

5.3.1 设计图纸初审

工程技术部将工程设计图纸、立项请示、工程预算书、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确认书报送淄博燃气技术咨询中心初审,合格后取得《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表》初审不合格的,整改后重新进行报送

5.3.2 设计图纸复审

工程技术部初审合格设计图纸、《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表》报送淄博市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复审,合格后取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

复审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同《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原件一并由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5.4 设计施工、监理单项合同签订

工程技术部与公司招标入围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单项工程合同。

5.5 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工程技术部汇总设计、施工、监理单项合同、立项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复印件、施工方案),同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并报送区县行业管理部门

区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施工许可申请表》签字盖章后,工程技术部进行施工许可申请审查网上申报。市行业管理部门对申报的施工许可材料审核无误后,施工许可材料原件寄送市行业管理部门窗口审查

施工许可证下发后, 施工许可材料原件同施工许可证原件一并由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施工许可材料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单项合同、立项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资金落实证明

6   燃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6.1 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

a)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b)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c) 工程资料齐全;

d)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e)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自检结果予以确认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f) 工程施工中,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检验记录完整。

6.2 交工技术文件内容

a) 施工资质证书;

b) 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工程变更单()、施工组织设计等;

c) 开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工程保修书等;

d) 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

e) 材料、设备、仪表等的出厂的合格证明,材质书或检验报告;

f) 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焊接记录、管道吹扫记录、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阀门试验 记录、电气仪表工程的安装调试记录等;

g) 竣工图纸:竣工图应反映隐蔽工程、实际安装定位、设计中未包含的项目、燃气管道与其他市政设施特殊处理的位置等。

6.3 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a) 审阅验收材料内容,应完整、准确、有效;

b) 按照设计、竣工图纸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竣工图应真实、准确,路面标志符合要求;

c) 工程量符合合同的规定;

d) 设施和设备的安装符合设计的要求,无明显的外观质量缺陷,操作可靠;

e)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投诉和检验多次才合格的项目,应重点验收,必要时可开挖检验复查

6.4 工程验收程序

6.4.1 施工单位自检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整理、准备6.2条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送工程竣工报告》

6.4.2 监理单位初审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竣工资料及其他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6.4.3 公司内部验收

工程技术部接到验收申请后,联系公司安全运营部及设计、施工、监理、用气单位进行公司内部验收,填写内部验收单。验收合格后工程技术部向行业管理部门提报正式竣工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由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负责整改,整改合格后再由工程技术部提报正式竣工验收申请。

6.4.4 竣工验收

6.4.4.1工程技术部应在内部验收合格后立即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资料等,申请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4.4.2 验收时施工单位汇报工程建设情况,监理单位汇报履职情况,各单位按

6.4.4.3条内容对工程资料、工程现场进行检查验收。

6.4.5 竣工验收结论

竣工验收合格后,各单位签署竣工验收纪要。验收不合格由验收组提出书面意见和整改内容,签发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整改完成后重新验收。整改书面意见、整改内容和整改通知编入竣工资料文件中。

6.4.6 竣工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技术部填写工程竣工报告表(建设单位)和工程竣工备案表15日内连同工程立项批复、审图意见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6.4.7 工程资料存档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档案管理员将工程报建资料工程竣工资料、验收纪要、工程竣工报告表工程竣工备案表等资料整理存档。

6.5 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工程建设程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建设手续;工程建设质量满足国家相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工程资料齐全,签字手续完备。

7   附则

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2 本制度由工程技术部负责修订和解释。